2007年5月30日 星期三

應華的故事

我是民國66年出生於泰北美斯樂村的孤軍後裔李應華。

在泰緬難民爭取身分證的過程中,我的哥哥是第一批拿到身分證的學生。我的弟弟妹妹則是第二批拿到身分證的學生。所以當我跟劉姐說,我也要申請身分證時,大概是被劉姐罵得最凶的一個,她問我:「為什麼不跟哥哥或弟弟妹妹一起申請,非要拖到期限過了才申請?」我跟她說:「我希望家中至少還有一個人可以照顧年邁的父母親。」

我的父親今年72歲,母親64歲了。在泰北艱困的環境中身體都不算太好。當哥哥拿到身分證時,僑委會規定父母在5年內不可申請依親,事實上,我的父母當時連泰國的隨身證都沒有,根本沒有來台灣的條件。

而我85年來台灣時,所買的護照是少數民族的真護照,當弟弟妹妹的護照出狀況無法再回泰北時,我想我的護照還能用,我們兄妹都拿台灣身分,只能用觀光的名義偶爾回家看望父母,總要有人能夠回去照顧父母才行。

民國91年,我因父親生病而回去探望他老人家,父親告訴我,這本護照出問題了,到期後不能再換新護照,也叫我不要再回家,一但被警察問到很麻煩。所以回台灣後,我就學弟弟妹妹的方法,到法院去自首我的護照其實是別人的護照,法官依法沒收了這本護照,也給了我判決書,但我沒想到我因為回家的緣故,錯過了移民法訂的時間點,所以政府不給我居留證,也不可以申請身分證,政府裡的官員好像不知道,在台灣沒有居留證是活不下去的。而我想回泰北照顧父母的希望也顯然的是不可能了。

我不知道要怎麼跟我的父母解釋這裡的法律讓我永遠也不能回家了,事實上,我自己也不清楚為什麼我們不能回家?在泰北的我們本來就是無國籍的難民,這是全世界的人都知道的事實啊。我父母心目中的祖國卻如此的刁難我們,甚至不給我們活下去的機會,讓我好手好腳的卻要跟妹妹伸手要錢過日子,能這樣過一輩子嗎?以前半工半讀時,為了維持自己的學費跟生活費,我都到別人不敢做的危險工地去做工,現在老闆怕被罰,也不太敢再用我,真的要我倒在路邊了,才會有人願意關心我們的生存問題嗎?我不敢想,也不相信真的會有這樣的政府會不顧人民的死活,但什麼時候才能拿到居留證和身分證?政府如果不管,老天會不會張開眼,幫幫我們的忙。

阿傑的故事

阿傑的故事

說起來,我的人生根本就是莫名其妙。
二戰時,我家族是雲南地區的地方有力人士,我幾個爺爺們在當時屬於該地區的知識份子,日本入侵中國時,大爺爺和我爺爺投筆從戎,大爺爺戰死中緬邊境沙場,我爺爺活了下來。
國共內戰時,家族又捲入了這一場戰爭,國民黨軍隊為當時中國之政府軍隊,家族支持政府本是理所當然,隨著共產黨軍隊迅捷的攻城掠地,我爺爺、三叔公、曾祖父、曾祖母在戰亂中,追隨政府軍隊,跨越國境,撤守緬甸撣邦一側,三叔公於戰亂的撒退中不幸身亡。因事發突然,我爺爺之元配及子女來不及跟著一同撒出,從此,妻離子散成為兩個國度的人民。
隨著局勢的變遷,中國國內當權者,時不時便清算與前朝相關之人士,我爺爺自知返家無望,便於緬甸撣邦落地生根,娶同是逃亡者的奶奶為妻,白手起家另組一個新的家庭。
緬甸並無正式之難民政策,各地區之主管都依自己的方式解決問題,我爺爺為了我父親的未來,多次使用各種管道向緬甸當局申請合法之身份證明文件,但是都石沉大海,每當家人成員外出至其他地區時,都一律須向所屬地區主管申請通行證,方能通過緬甸軍方所設之重重關卡。
父親因深受無合法身份證明文件之害,終身只能待在家鄉務農及從事一些小買賣,含莘茹苦地養活我這一代人。命運始終是在捉弄人,我父親又為了我這一代人的前途,傷透了腦筋。我因從小並無緬甸國藉,所以無法進入政府學校接受正式之國民教育,僅能就讀於華人鄉親們出錢出力,所興辦的民間私立華文學校。因家鄉的私立學校並無高中,家裡的經濟無法供給我去大城市接受更好的教育,我國中畢業後,便幫助父親打理生意買賣的相關帳務。
1998年,時逢台灣僑委會至緬甸地區招收學生,我父親得知消息,特地入城詢問相關承辦單位,有關於招生的細節,我父親得知台彎方面有承認緬甸私立華文學校的學歷,我父親回家與我母親商量後,決定將我送入城中接受應考台灣聯招相關的補習,同年,我不負家人的希冀,我以所屬考區第二名的成績,被台灣專科學校所錄取。
在我享受金榜題名的歡喜時刻,父親卻深鎖眉頭,因為困擾父親一生的問題又轉嫁到我的身上,為了讓我擁有一個合法的身份證明,讓我順利地離開緬甸,進入先進的台灣接受良好的教育,唯有這樣我的人生才會有希望。父親幾經波折,透過各種管道,耗費巨資,終於為我張羅出一本保證在機場海關不會出事的緬甸護照,解決了離開緬甸國境的問題。
記得,我離開緬甸的當天,因緬甸政局緊張,父親無法向所居住地的主管申請到入城的通行證,我雖年方十七歲,在家人的期許下,我強忍著內心的懦弱,堅強地與家人道別,獨自一人離別家鄉,迎向充滿希望的陌生國度.
1998年下旬,我幸運地進入台灣就讀我考取的學校,在五年的求學時光裡,我申請到教育部的清寒僑生助學金,除了這項助學金外,我沒有任何的經濟支援,唯有半工半讀才能讓我完成學業,求學過程中,我極為感謝朋友、同學、師長、教官們對我的關懷,這樣溫暖讓我感覺到我不再是獨自一人,是促使我向前走的原動力,我深深感激。
專科學業完成後,自己計劃著繼續往上念,但是專科時期的經驗告訴我,若我再繼續半工半讀,我的成績將會如專科時期一樣,無法達到我的理想,但是教育部又不允許持外國護照的僑生就讀夜校,正當我舉棋不定時,了解我背景的學長對我說,依我的資格可以循移民法的無國藉身份解決我的身份問題,我細聽學長的建議後,又思考了自己的過去與未來,深感若我無法跳出幽靈身份的惡性循環迴圈,我不但會毀了我的未來,勢必也將殃及無辜的下一代。
經過一個多月的考慮後,我下定決心,決定一試,畢竟台灣是先進的文明國家,不管後果再怎麼糟,至少應該也會給我一個合法生存的機會,應該不至於讓我遭受我祖父、父親們所承受的命運。
不幸的是,我並沒有能力跳出宿命的迴圈。
2004年,經過地方法院的判決,我拿到了緩起訴書,被判56小時的義務勞動,我於最快的時間內便將其服完。同年,我開始準備向內政部申請無國藉居留證的相關證件,在索取相關證件時雖遭受一些不愉快的事,但我從不在意,畢竟,與我的人生前程來比,些許的刁難算什麼呢?
晴天霹靂的是,我與生俱來的申請資格,被入出國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二項所設的時間點完完全全的被排除。
申請表被駁回時,我腦海裡僅想到我祖父及我父親,我深深覺得我愧對他們,我並沒有能力讓自己過得比他們好。
2002年,祖父過世時,我向學校告假趕回家,送祖父人生道路上的最後一程,記得那年剛回到正在辦喪事的家時,卻被父親訓斥把念書當兒戲,還沒等祖父出殯,便被父親趕回學校上課。也就是因為這一次的出境記錄,我的申請資格被排除。我始終覺得依我祖父的為人,泉下有知自己的過世,影響到子孫命運一事,應會感到自責不已吧?造化弄人啊!
我祖父己離世,他至死都無法找回在中國的元配及子女。
我父親在戰亂的國度裡一直擔負著家庭的溫飽大任。
至於我,在文明法制的台灣,以沒有任何身份證明文件的情況下,我一直對家人說我過得很好。
為了現實的生存,不敢讓我的雇主知道我的居留證已經過期,我不得不用阿傑這個假名作為自稱。

銘鴻的故事

我是出生在泰國的無國籍華人段銘鴻,今年29歲。十一年前為了回台灣升學,在泰國當地用十萬泰珠買了當地死亡後未向戶政機關申報的公民字,申請護照,順利來台。

民國九十二年,為了想申請無國籍居留証,到桃園地方法院自首,經法院判決為偽造文書後,就將判決書送到內政部,想申請無國籍居留証。無奈的是,因為曾在民國八十九年一月持泰國護照出入境到泰國探親,內政部認定不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6條第二項的時間點,所以未予許可。

我的泰國護照經法院判決宣告沒收,依法不得發還。現在回也回不去、留又不讓留,那要我們怎麼做才好?

記得最後一次回泰國探親,是為了幫奶奶過八十大壽,至今已經過了七年,奶奶也已經在去年的的春天過世了,也無法去看她老人家最一面。

小時候家裡很窮,八個人住在不到二十坪的草屋裡,又是高低不平的屋子,五坪大是客廳,左邊隔出能放兩張連在一起的床,旁邊可以一人通過的無門小房間(只有門簾),是兩個哥和姐姐房間。走下八個階梯是五六坪大的廚房,階梯邊是爸媽和小妹的房間,也是無門的。我和奶奶沒有房間,只能睡在廚房邊的一張床上。

現在我的生活也不見得比較好。和朋友分租了兩坪多的雅房,一個月也要四千多。工作上和學長們一起在工地工作。因為沒有証件,所以很多大工程的工地不能去,工作也會比較少,每個月只能維持的基本生活費,沒有多餘的生重大的病痛,(因為沒有健保。)出入也要回避警察,很多地方不敢去,晚上也會少出門,這樣的日子已經過了四五年了。

我其實很想回家。但正因為回家,我就失去了未來。回家,真的是錯的嗎?

玉鳳的故事

不給予我人性尊嚴,也請不要徹底毀滅我的生存空間

我曾在台北市人力仲介公司上班,後因証件被沒收之故,轉到林口偏僻的服飾店打零工維生。半年前的今天,老闆突然叫我進辦公室說:「玉鳳,有人檢舉我僱用非法勞工,我深知妳的難處和不得己的苦衷,但台灣法律並非人人平等,萬一妳被抓到了,我負擔不了75萬元的罰款,所以妳現在就收拾東西去找妳朋友吧。」迅雷不及掩耳的感覺,讓人跌落谷底;原以為只要奉公守法的生活,不論到那裡都可以生存,如今這晴天霹靂的消息,讓我有苦難言。台灣!真的讓人欲哭無淚。

  我是泰北僑生孤軍後裔,在民國86年申請來台唸書,高中時有不少批次的學長姐,依法向法院自首,承認自己所持護照為頂替他人入台求學,經法院認定即可申請在台長期居留權,三年內入籍中華民國。因為泰北難民很多人,根本無法取得泰國身份證,所以大部份的難民父母,為了讓子女逃出泰北,到外增加謀生技能,改善貧困生活,會購買泰國已故之人而未報生亡證的身份出國;我和6位同學循其條例,依法向法院自首,也獲得法院的不起訴判決書,同時按入出境管理法向境管局,以學長姐模式提出申請,結果無疾而終。轉眼四年過去,原本持有的合法居留證和泰國護照已被政府沒收,高中畢業就因無證件報考各校,而無法升學。曾經請立法院委員及熱心關懷弱勢團體的善心人士,替我們向境管局呈情,但境管局官員說我們的移民法實行細則上不合法,所以一句實行細則,我們的末來石沉大海。現在勞委會對雇主僱用非法勞工的罰則越來越嚴苛,相對的我們也一個個被無奈的雇主趕出來,變成居無定所的幽靈人口,台灣實在無法讓我們繼續生存。生活費無任何來源之處,看不到明天的日子不在台灣也罷,諸多無奈積滿心頭,我們遂向主辦單位呈請,請將我捫的泰國證件和護照歸還,台灣既無我們生存之地,但在泰北我們有著深愛我們的父母,我們寧可有尊嚴的在異域求生,也不願在沒有人性尊嚴的國家出賣靈魂。

  在難民村高唱「三民主義」和「梅花」長大的我們,原以為回歸祖國懷抱,完成長輩未完成的心願,誰知台灣政治的黑盒子欺騙了我們兩輩的民族情懷,人事已非的台灣,不再是我們心中偉大的中華,對此亦不會再有任何依戀。請讓我們回家吧!

董詩文的故事

文:董詩文

我是民國66年次在泰國出生的孩子 ,在那戰亂的時代 ,貧窮只是其次 ,最可貴的才是生命 .當時 ,我父母親帶著我們全家一路逃難到泰北邊一個叫做"滿星疊"的小村子裡 .因為父親要去打戰 ,母親一人獨自要照顧七個子孩 ,三餐經常不繼 ,有時要靠野食來充饑 ,另一方面還要忙著躲避泰軍, 緬軍,共軍的驅離, 幾次我們全家流離失散 ,最後都是偉大的母親把我們找回來 ,因為我們相信世上一定沒有不會終止的戰爭 ,生活一定會有改善。

過了不久戰爭果然平息了 ,部分的人(老弱殘疾之人)都已接回台灣 ,另一部分郤被分配駐守泰北 ,後來國軍在村子裡設立了一間中文學校,於是我們終於有書可以唸了 ,早上5:00~7:00唸中文,8:00~16:00 唸泰文(被強制要唸) ,16:30~18:30唸中文 ,到了禮拜六禮拜天全天都上中文課 , 當時的我心裡想:我是多麼的幸運能夠有機會唸雙種語 ,事實上也是如此 ,但在我十幾歲開始懂事的時候 ,才嚇然發現自己原來只是一個軀體 , 我沒有任何的證件 ,我並不是泰國的公民 ,我們真實的身份是中華民國的國民。

所以就算我們唸到多高的學歷也沒有用 ,因為他們並不會核發任何的文憑給我們 ,在我小學都還沒有唸完前 ,我母親就因病而逝 ,母親生前常叮囑哥哥姐姐們 ,一定要讓我來台灣發展 ,而我也跟自己說一定要遵照母親的遺囑 ,完成這件事 .當時我們家境很不好 ,又沒有任何證件 ,想來台灣升學一定要自己想辦法 ,於是哥姐門湊錢去買了護照讓我來到台灣繼續升學。

好不容易來到了台灣 ,在台高職畢業後 ,参加聯考考上了夜二專 ,因學校是私立的 ,學費對我來說非常的貴 ,那時的我連學校的機車停車費差點繳不出來 ,因為我們工作在台灣是不合法的 ,要找到一份工作是一件很困難的事,我們回國並不是只想賺錢養家 ,依泰北家人的環境來說絶對是供不起台灣的學費,如果我們不偷偷的打工 ,就算在泰北工作一輩子也付不出來的呀!

在那身似處於水深火熱中的我 ,有同學告訢我說:現在新的移民法規定 ,僑生只要是持偽造護照來台 ,並向法院自首經判決後 ,持判決書即申請中華民國國籍 ,當時的我看到同學門個個都己取得國籍 ,心裡想這就是我夢寐以求的事,二話不說就跑去辦理 ,後來我的護照被法院沒收在案 ,向機關單位申請的案件也被駁回 ,原因是與法不合。於是我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,身上沒有任何證件 ,病痛無健保 ,種種民生問題接種而來 , 都是成年人了 ,雙手也不殘 ,郤常要跟姐姐要錢為生 .這樣的生活環境讓我心身受到了很大的打擊。

我們曾向相關單位陳情申訴 ,卻遟遟沒有辦法解決 .有時候心裡都會想:這樣的人生與生活到底有什麼意義呢? 但我還是要堅持下去 ,因為我覺得我的人生不應該就這樣認輸 ,在那槍林彈雨之中好不容易存活下來的生命 ,我沒有活不下去的理由。我們並不是故意去犯法 ,更不敢向台灣的公權力挑戰 .希望善心人事看到這一幕 ,能夠給我們一些見意 ,告訢我們該如何取得一個人應該有的人權 ,好讓我們能認袓歸宗 ,成為真正的中華兒女。

孤軍悲歌首序


孤軍悲歌首序 李美萍
「一個人最重要的,不是穿什麼樣的衣服,開什麼樣的車,或是銀行裡有多少存款,真正的為人群服務,才是評斷一個人成功的標準。」忘記了是在那本書裡看到的,看完後感觸極深,就記在隨身的筆記本了。成功的偉人,都為了服務別人,放棄了名譽、地位和財富,因為他們有東西可以放棄,相較於我,用不著放棄,因為本就一無所有。也許,正因為我什麼都不用放棄,更加要服務別人,包括那些不知道放棄的人。用不著讓自己成為偉大的人,只要參與、從事那些比自己偉大的事就好。蜚短流長的世態,存在太多孤獨的靈魂,沒有一個人的內心是真正快樂;因為沒有一個人,是毫無私心的施捨。如今五味雜陳的心情,選擇「要或不要」困擾整個思緒,必竟,我並不是一個人,還有我深愛的家人,又似乎冥冥中自有安排,想法和心態瞬間變了樣,終於可以體會,父親當時不顧一切抗戰的心情了;為了保護國家意識、種族血脈相連而戰的心情。父親應該也和我一樣,不知道勝算、不知敵軍情況、甚至不知道能不能活命,當然,在民主國家的範圍裡,活命比結束生活還容易,因為有法治的疪護。
發生在民國抗戰時代的事件,影響的卻是2007年的心情。歷史的價值,突顯在重視的人權裡,歷史的真相,珍貴在重演的現實裡。看著報名人數不斷地增加,面對的是除了自己以外的人權,是人卻沒有為人的待遇,是不是最悲哀的事?「垂死之家」的人雖然可憐,他們至少得到德雷莎修女的照顧,而我們這群被邊緣的中華兒女,還揮不去寄人籬下的傷痕,又加了一道「死不相認」的血親傷痕,讓人痛不欲生,還得躲著警察,賺取被剝削的薪水,只為在「祖國」裡求得餬口,和那些貧困卻有歸屬的非洲孤兒相比,我們這群亞細亞孤兒可憐程度更勝一籌。
從未因為身份問題而困惑,保持心靈平衡的人,從不在意身處何地,只是當異域鐘聲再次敲擊內心沉封的記憶時,父親高唱「三民主義」的身影和表情,表露猶新,如今迴盪起來,每一句歌詞都是愛與恨的交識。父親不認識字,卻可以將「中華民國」國歌,唱得隻字不露,堅持父親不忘國歌歌詞的信念,應該就是一句「會接你們回歸祖國懷抱」的承諾吧。天真相信國民政府會接自己回家的父親,仍活在當時「敬禮,司令好!」的忠誠裡,也許,父親的相信,會將奢望變真實,只是,年邁的父親,是否還有飛往祖國懷抱的力氣,這似乎,只有上帝才知的答案。
找回原本屬於自己的東西,卻要這般難堪,拋頭露面的澄清,血脈相連的文化傳承並沒有因在異地而改變;在緬甸或泰國,我們仍然堅持在「他政」之下興辦學校,仍堅持在月圓中秋,吃月餅、看月亮,堅持五月五的端午包粽子,憶念屈原先生。只是面對朝不保夕的中華學堂,和月圓人不圓的悲痛,非歷身其境之人所能承受之苦悲。我們的程度,不論在學識上或資訊上都落人後,這是事實,因為我們不是在國家的培育下長大,而是在異國的打壓下流離失所的長大。能識字,對我們來說,就是上天最大的恩賜了,有名有姓,不就是相認的証據嗎?真的不知道我們還要受多少傷害,才能得到國家的擁抱。我們都是同一塊大地出生的子民,因為我們擁有相同的文化、信仰和意識。

2007年5月24日 星期四

為泰緬印尼地區入境之無國藉人辦理長期居留證~

為泰緬印尼地區入境之無國藉人辦理長期居留證~
情況A
一於民國*88年5月21日**以前持假護照入境*台灣,且*未曾出境*者,依法可以到移民署申請長期居留證,但事先要向法院自首,經法官認定而取得法院之 無國藉確定判決書才可以到移民署辦理。符合以上條件而尚未自首者,請向廖常偉登記集體自首,且按格式要求撰寫自白書。

集體自首召集人:* **廖常偉 *0935231176
bee0015@yahoo.com.tw
自首達人: 1楊國新 937948098 2王興誠 0987107588
※ 撰寫自白書注意事項如下。
【自白書包括】

1自白人基本資料(姓名,性別,出生日期,籍貫,以及自己真實的出生日期)
2背景(來自那裏,父母姓名,)
3如何取得假護照,購買假護照動機為何?用多少錢購買假護照,誰付錢
4入台後就讀何校,目前在台身份證件的問題
※未過期,為何來自首,用意可在-----在緬甸本人證件己無法使用等,,,,,
※ 過期了,自首目的?
5自己誠心悔過違法偽造文書罪,請法官大人法外開恩等等
6 最好能請有文學造?同學替自己校正一遍為佳。
自白書法律校正者:張富庭:0966135215
kikabukimo@yahoo.com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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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況B
二於民國*88年5月21日**以前持假護照入境*台灣,且入境後*曾出境*者,或民國*88年5月21日**以後持假護照入境*台灣,(不論是否出境)者,對移民法第16條第2項來說是屬違法行為,要想爭取合法居留唯有以人權,人道精神為訴求,配合立法委員和媒體一起向政府相關部門爭取,有試就有機會,但我們純粹義務協助,不做任何保證,若愿意拼一拼自己未來者,可以登記資料,且後果自行負責(可能會被送回去的危機),五月二十一日前把資料寄到以下信箱,以後概不受理。
* 1* 姓名 *2* 護照號碼 *3*入台日期
*4*最後一次入台日期 *5*居留證號
*6*來自哪個國家或地區 *7*生日 *8*就讀學校
*9*曾有犯罪 (詳細說明): *10*聯絡電話
*11詳細備註說明自己護照如何假?如何不能再使用(以備立法委員詢問)
*12* 居留證目前是否過期。有無其他證件?如駕照等
*13 **電子郵件email*
若己經有資料寄給李紹文 請補寄 *11,12,13*
項,謝謝您的合作。
*聯絡人:*李紹文 0953524369 leeshaowen@gmail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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